穗城管〔2019〕500号
各区赌博APP排行(南沙区城市管理局),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,精简和规范用气报装服务程序,持续提升我市获得用气营商环境工作,我局对2019年3月7日印发实施的《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管道燃气用户用气接入服务措施》进行了修订,有关事项要求如下。
一、优化目标
全市范围内管道燃气新发展用户,辖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用气接入申请材料2项,办理环节2个,办理无外线工程用气接入总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,办理有外线工程用气接入总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或10个工作日。
二、适用范围
(一)无外线工程用户: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服务范围内,不涉及燃气外线工程的新发展用户(不包括个人居民用户)。气源接自现状建筑物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,流量、压力满足用户使用要求。
(二)有外线工程用户: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服务范围内,涉及燃气外线工程的新发展用户(不包括个人居民用户)。用户类型分为两类,A类用户为气源需要接驳外线(中压或低压)燃气管道的用户,接驳长度不大于150米,且不影响其他用户用气;B类用户为除A类用户以外的气源需要接驳其他外线(中压或低压)燃气管道的用户。
三、服务要求
(一)申请材料
用户用气申请材料为2项,包括身份证明材料和可供气证明。
(二)办理环节
1.用气申报
用户可通过辖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营业厅、服务电话、网上报装系统,以及该企业在市、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服务窗口、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提出用气申请。辖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接到用户申请后即派专员主动联系用户,确认用气需求。
用户提交的用气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,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及时受理,自行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,判断是否符合用气条件,符合条件的出具申请受理书。
用户提交的用气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,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需完善的材料内容,不得向用户提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或材料。用户如果选择网上报装或电话报装方式,应实现报装业务“零上门”。
2.验收通气
对用户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代建的工程,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组织工程验收;对用户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、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,由用户自行组织工程验收,验收合格后,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并办理移交。
对无外线工程用户,经验收合格或办理移交后,辖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立即实施接驳作业,并通气点火。对有外线工程用户,经验收合格或办理移交后,不影响其他用户供气的,辖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立即实施接驳作业,并通气点火;影响其他用户供气的,辖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周密安排接驳作业及停气时间,尽快予以通气点火(大型综合体和500户以上的小区,根据具体工程量与用户预约通气时间)。
(三)办理时限
无外线工程用户用气接入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;有外线工程用户用气接入时间,A类用户不超过6个工作日,B类用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。以上时间不包括工程设计和施工时间。
四、其他事项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请各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、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认真组织贯彻落实,主动公开办事指南,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用气接入申请材料清单
2.用气接入办理环节和时限
推荐赌博APP十大排行
2019年5月27日
附件1
用气接入申请材料清单
序号
|
名称
|
内容
|
备注
|
一
|
身份证明材料
|
项目业主/代业主报装主体资格材料
|
|
二
|
可供气证明
|
1.房地产权证;
2.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(红线图);
3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(总平面图);
4.政府立项文件(项目核准文件);
5.镇(街)及以上政府出具的供气证明);
6.物业业主同意申请用气证明书(非产权单位人申请需要提供)。
|
以上1~6项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一项。
|
说明:在政府部门建立了各类电子资料共享数据库后,用户无需再提供共享数据库中已有的资料,由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自行查阅相关电子数据。
附件2
用气接入办理环节和时限
序号
|
办理环节
|
办理时限(工作日)
|
备注
|
无外线
工程用户
|
有外线工程用户
|
A类
|
B类
|
一
|
用气申报
|
2
|
3
|
4
|
|
工程设计、施工
|
1.用户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、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、施工,并自行组织工程验收。
2.用户也可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工程代建并签订相关合同,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工程设计、施工和验收。
|
二
|
验收通气
|
2
|
3
|
6
|
|
|
合计
|
4
|
6
|
10
|
|